其他事項
訂金
取消訂單(退房)規定:
-如欲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屏東縣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可依規定全額退費或延長保留房期限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當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10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3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5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7日到4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間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3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8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以前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10%
■開車: 路線一:由南二高(國道3號)到南洲交流道下高速公路,接到台17線左轉南下->水底寮, 接台1線->楓港接台26線南下到車城鄉->左轉接199號縣道,即可抵達四重溪溫泉 路線二:由中山高速公路(終點小港端)交流道下,尋17號、1號省道南下,於楓港接26號省道(屏鵝 公路)經車城鄉->左轉接199號縣道,即可抵達四重溪溫泉 ■客運: 由高雄搭乘台汽客運往恆春的班車,於恆春下車後再轉搭台汽客運往四重溪的班車,於四重溪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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