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民宿自行提供 2006/12/15
訂金
取消訂單(退房)規定:
-如欲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屏東縣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可依規定全額退費或延長保留房期限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當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10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3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5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7日到4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間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3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8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以前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10%
■開車: 下南二高,往屏鵝公路(台26)方向直開,進恆春外環道路上,經四個紅路燈後左手邊,即可看到戀戀民宿。大概"2個半小時"的路程。
■飛機: 從台北搭乘往恆春五里亭機場,下機後搭乘聯營客運,在往南下大概15分鐘路程即可道恆春車站。
■客運: 可搭乘聯營客運,到恆春衛生所下車,附近有:7-11,有恆春衛生所。步行從7-11往全聯方向直走到底,在往左轉,大概過兩三個巷子,即可看到戀戀民宿。大概5~10分鐘即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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