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大阪六懶人館
【墾丁民宿~南灣大阪六民宿】淡黃色的外觀座落於墾丁南灣路上,與南灣相臨只有一條馬路的距離,讓每位入住的旅人們都可隨心暢遊海水、沙灘間,玩累了也能快速回到舒適小窩做充分的休息與盥洗,還能於房內遠眺山海美景,感受海洋徐風的溫暖撫摸,夜晚也可靜觀墾丁夜空中的繁星點點,伴隨著海放聲進入舒適好眠的夢鄉中。 來到房內,「墾丁民宿~南灣大阪六民宿」特別打造出別具峇里島渡假氛圍,套房內採用許多由峇里島進口的特色傢俱,部份裝飾可都是主人親自製作、用心佈置,結合各房型的特色呈現,更顯慵懶渡假的異國氛圍;「墾丁民宿~南灣大阪六民宿」提供住宿與餐飲服務,在主人熱情招呼下,看著海畔美景,吃著由主人精心準備的各項豐富餐點,感受充滿悠然溫馨的渡假氣息,相信這就是旅人心中最渴望的幸福旅程~
海景
免費停車
浴缸
提供網路
訂金每房需付房價50%
訂房保留期48小時
入住時間15:30
退房時間11:00
早餐有
加床墊加人每人600-1000元
【延期與退費說明】 •若因颱風(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南部陸上颱風警報),或者其他重大災害,而且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 假如只是猜測當天天氣可能不佳要求退房,那就是個人因素,只能依交通部的規定辦理。 以下為交通部觀光局的旅館民宿退訂參考規定: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102年8月6日觀業字第1020027390號函頒 發布之[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 【訂金之收取】 旅客解約時,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 一、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二、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 三、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 四、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 五、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 六、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 七、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依條文規定,訂金不得逾約定總房價百分之三十) •匯款後因故欲更改日期,請於7日前通知,可保留三個月,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延期保留以延期使用之當日房價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