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a Mia民宿

電話: 
0980-906096
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26-1號
電子郵件: 
訂金帳戶: 
第一銀行恆春分行 銀行代碼 007 帳號 753-68-029328 帳戶名 林憶純
隱藏版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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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民宿-墾丁CASAMIA民宿」為一棟簡單卻很有設計感的建築,其清爽俐落的外觀設計,相當符合墾丁當地的氣息特質,民宿從外至內的規劃與佈置,全都是以不脫泥帶水的方式呈現,透過簡潔俐落的空間佈局,將房間營造出極大的悠閒感,此外,房內還利用了許多的海洋元素,作為凸顯獨特感的重點設計;兼具舒適性與品味的優質環境,一定能帶給您不一樣的住宿回憶。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kt.casamia 歡迎海外以及中國遊客使用PayPal以及各大信用卡付款|請務必先留言或電話詢問後|再行使用PayPal系統 Please contact us before completing payments. Note that refunds will not be made to any unauthorised transactions.

旺 季:6月1日~10月15日。
連續假期:春節、元旦(含前一日)或依人事行政局公告連續假期訂定調整。
加 床:旺季期間不得加床或不得增加人數,淡季期間加床/加人為500元。
寵 物:不得攜帶寵物,入住時若發現私自攜帶寵物必須支付1000元清潔費,若床件物品受損依物品價格賠償。
為確保後續入住房客的權益在春吶期間各旅客需同意以下要求方可入住
*春  吶:春吶期間先與入住房客說聲抱歉,辦理進房時單間房間需收取押金2000元,入住期間房間內若有吸煙或其他違法情形發生,退房時押金恕不退還。*

*嚴禁室內吸煙、酗酒喧嘩、放煙火,未能勸阻,一律報警處理。
*轟趴、嗑藥、賣藥,一經發現,絕對報警處理。
*夜間10點以後請尊重他人,聲音應降低保持住宿之品質。
*代辦水上活動、露營區BBQ、飆沙、浮潛、潛水、機汽車租賃、半島導覽、遊艇活動。

旅客解約時,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
一、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二、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
三、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
四、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
五、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
六、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
七、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海景
山景
免費停車
提供網路
可包棟

訂金房價之50%

訂房保留期請於訂房後2日內匯訂金(房價的50%),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入住時間15:00

退房時間11:00

早餐旺季提供

加床墊加人加10cm床墊為500元,加人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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