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境旅店
訂房保留期三天
入住時間15:00
退房時間11:00
早餐已附加
加床墊加人有
取消訂單(退房)規定
一、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不退還已付全部定金。
如於預訂住宿時,因颱風造成交通中斷等不可抗拒因素時,可退還全額訂金。
如已預訂住宿因下雨或私人因素,恕不接受退訂或延期。